劫後餘生,過了某些日子,我們還是要結婚,還是會結婚。我們不像一般普通人平淡的談過戀愛,未曾一起牽手看電影,印象中吻過一次也只不過是當時好友們玩truth or dare的遊戲,我輸了,我們喝了幾頓紅酒後,要接受懲罰,要親吻妳的咀;從沒像傳統情侶會做的送花收花,只會一班友人寒冬中吃火鍋、或是只得我帶妳吃好吃的食物,再剩下的,只有還未等到的燭光晚餐。是我欠妳太久,還是妳等得太久,妳的雙腿卻也一直會等下去。
我們的相識於微時。事緣我們有個約定,因為我們彼此都十分喜歡小孩子,我們便相約三十歲前,一起跑去生個小孩,順理成章便成家立室。我是一個衝動而又按耐不住的人,經過時間的洗禮、人生的煉歷,竟煉成了耐性出來。多得妳有意無意的調教,其實是想謝謝妳的耐性,我漸漸成為一個不太歹的人。
由於曾見證過無數的大大小小婚禮,由英倫的好友花園中舉行的婚禮,到香港富商耗盡數千萬元的鑽石級婚宴,由東南亞旅行之婚到正派教堂的莊嚴婚約,我一一替每一位朋友高興過,卻亦同時替他們一家感到疲憊。籌備呢、音樂呢、食物呢、人數呢、場地呢、裝飾呢、酒水等等等等。害怕自己的婚禮就是要變成如此。
我跟妳說過,我們結婚我不要高調舉行,也不要一擲千金的豪花,我要我們的婚禮都簡約。不是捨不得花在妳身上,只是我更希望婚禮是簡單而隆重,只要我們的親密好友出席,只要得到摰愛的朋友祝福。在我而言,婚約才是重要,未來日子也因此而更重要。我知道,妳眼眸裡是會跟著我的。我曾記得妳希望婚禮場地在簡約白色的希臘,甚或歐洲、英倫。有次的卻衝口而出的說,不如到拉斯維加斯註冊了便算。
What happens in Vegas, stays in Vegas.
這或許是妳堅持害怕的理由,但我好想對妳說,妳錯了。只要是跟妳結婚,到哪裡也是一樣,因為婚約上的名字是妳和我的。
***
某年某月某日,我們終於要結婚,場地選了某國家的某後花園。場上只有數位出席,皆因我和妳有了共識,回到香港可以跟雙方家庭吃頓便飯。至於證婚人,只是挑了個當地律師替我們作證。踏入花園的那剎,優雅白色的絲絹佈滿了花園欄杆,掛著不少白合花和小鐘鈴擺設,還有紫色閃閃粉紙摺成的小天鵝兒。一反常態,場地奏起柔和的搖藍曲和流行鋼琴曲,沒有那些擺明的結婚進行曲如此cliché(陳腔濫調)。花園兩側放滿妳最愛的英式西餅和cupcakes,色彩繽紛,它們就像跳舞般的歡迎我倆,還有愛我們的好友。
證婚人為我們宣讀結婚細則之時,我偷偷望俯首著的妳,聽到妳輕輕呼吸著鼻子帶點感動的酸酸,但嘴角還是微微的笑。證婚人的一輪我視為bullshit後,輪到我朗讀愛的誓言。其實,兄弟班替我預備了講辭,可惜,臨時我改變了主意,我沒有照稿讀,因為他們不可能理解我們之間的所有。我把flashcard收起了,認真的望著妳:
「認識了妳第十多個年頭,出席這個儀式人對於我們的相識只是以為我們是校隊男女混合合唱團的份子,以為我們是比較混熟的壞學生、我們見面比較有規則,比較多的兩個朋友個體。很多人不知道我們相處的模式。這個今天,不是偶然一個衝動藉口,而是早在幾年前,我們彼此得了一個共識,要一起生個小孩子,於是要組織一個家庭。多謝妳容忍我,那麼有耐性的等待,多謝妳會逗我說喜歡我煮的麵和烏冬… Always the years between us and love you always. 最後,多謝各位的出席和見證。」
那刻,徘徊在妳眼眸裡的一顆淚流下,妳是開心的笑了。
「下一步,要組織我們的下一代吧。」
不習慣說出誓言,要如何如何照顧妳,我只輕輕的在妳耳邊說了那句。